我剛剛無聊才看到一樣東西,原來叫「抄規則」。
他有沒有剽盜我沒有興趣理會。我非常相信是照抄過去。無論如何,一個連自己FACEBOOK 頭像都未必是自己創作的人,實在很難想像會指責別人剽盜。
這個世界有樣東西叫FAIR USE,有些東西叫過火。甚至還寫在美國法例上面。
再跳出一層,既然說是剽盜,亦講到明港大那份規則是有份寫的,也就是有份去ENDORSE整個比賽。可知道那件事,基本上是犯法的。
只可以說有些事情就算你本人做了,是你的「功勞」,也是不方便白紙黑字寫出來的。
GOOD LUCK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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